□ 张懿鸣
“和而不同”一词出自《论语》。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夫子有一句名言:“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。”
先秦时期,“和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,指在为人处世方面,正确的方法应该是拒绝苟同,在相互争论辩解中达成共识。在中国古代,“和而不同”也是处理不同学术思想派别、不同文化之间关系的重要原则,是学术文化发展的动力、途径和基本规律。早在孔子之前就有关于“和”“同”议论的记载,比如史伯在《国语·郑语》中说:“以他平他谓之和。”这里的“他”有“不同”的意思,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使它们得到平衡,这叫作和。晏子指出“和”与“同”是不相同的两个概念:“和如羹焉,水、火、醯、盐、梅,以烹鱼肉。”“若以水济水,谁能食之?若琴瑟之专一,谁能听之?”烹调,必须使酸、甜、苦、辣、咸调合在一起,达到一种五味俱全、味在咸酸之外的境界,才能算是上等佳肴;如果味道之间没有了区别,乐器发出的声音千篇一律,那还有什么意义呢?史伯和晏子从哲学和自然规律上解释了“和”与“同”。孔子将他们引用到社会领域,用以阐述做人的道理,并把“和”与“同”作为“君子”与“小人”的特征之一。
费孝通先生有一个十六字箴言:“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,美美与共,天下大同。”或许这是对“和而不同”在新时代的最新阐释。“以和为贵”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,“和而不同”则是对“和”这一理念的具体阐发。“和而不同”,就是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,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。